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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少儿医保缴费的规定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5

【摘要】家长为儿童办理医保,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长治医保规定了少儿医保的缴费标准,出生日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免缴当年城镇居民医保费用,并享受自出生日到年度末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20元。

  凡201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凭我市居民户口簿及出生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代办机构)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自出生日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免缴当年城镇居民医保费用,并享受自出生日到年度末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跨年度办理参保登记的享受出院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自出生日超过三个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按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进行缴费,只享受自参保次月到年度末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从8月1日起展开,至12月25日结束,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8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20元,参保人员应按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慧择提示:长治少儿医保缴费有哪些规定?出生日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免缴当年城镇居民医保费用,并享受自出生日到年度末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