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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病医疗保险补助有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6-08-05 18:14
  【摘要】2016年福建省职工大病补助政策有新的利好消息,申请门槛自付标准从6000元降到500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分8档定额补助,比原来有所提高。也就是说现在福建大病医疗保险中净自付标准达到5000元,就可以申请大病医保补助。

  据统计,在2015年,全省共有248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比上年增加16万人,有8.3万人次获补助共计近1.2亿元。其中,1800多名职工获得大病补助,省总工会直接补助金额近300万元,已有职工拿到5万元的最高补助。



  在去年政策的基础上,今年职工大病补助政策作了新调整,主要变化有三点。

  申请门槛变低,净自付标准从6000元降到5000元。即指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职工出院发票时间为准),住院医保目录内的累计个人自付费用,在扣除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普通病补助”后,净自付仍然达到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职工即可申请大病补助。

  补助标准提高,由分4档按比例补助调整为分8档定额补助,省总工会补助金额根据净自付金额的多少相应变化,从1000元至5万元不等。省总工会要求,各设区、市县二级工会原则上要求进行配套补助。

  增设农民工“大病补助”专项基金。活动格外关照农民工工会会员,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享受原有职工医疗互助“大病补助”专项资金规定的补助的基础上,每个档级补助标准再上浮30%,经费由省总工会解决。

  此外,这一政策保持申请前提不变,申请大病补助的职工,必须一定是已经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补助上限不变,原则上职工申请大病补助的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助周期不变,以年为补助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职工出院发票日期为准。

  慧择提示:福建大病医疗保险补助是怎样规定的呢?已参加福建医保互助活动的职工,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住院医保目录内的累计个人自付费用,在扣除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普通病补助”后,净自付仍然达到5000元以上的职工即可申请大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