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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6 12:28
  【摘要】参加上海市失业保险的职工,若缴费满一年、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情况下,上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步骤包括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等待审核、领取失业保险金。

  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

  5、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慧择提示:上海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首先,失业职工应向单位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接着,要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便可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