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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更新时间:2017-08-27 00:11

【摘要】参加吉林大病医疗保险的居民,如需报销费用需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即可报销。

  报销流程
  申请大病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报销比例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慧择提示:吉林医保局为进一步保障患大病人员的生活水平,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但值得关注的是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