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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养老保险补缴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7-08-26 06:17
  【摘要】天津职工因为单位或者个人原因暂停缴纳养老保险,在重新工作时单位要为员工补缴养老保险,以确保职工的利益。下面我们看看天津养老保险补缴怎么办理?

  补缴条件
  办理补缴时间距应缴费时间超过36个月(含)的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中的参保人员。

  补缴材料
  1、《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表》;
  2、《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保管的原始凭证(考勤记录等)。

  办事程序
  用人单位填写《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表》、《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初审。
  审核通过的再报市补缴会审小组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参保区县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慧择提示:天津养老保险补缴怎么办理?首先用人单位填写补缴所需材料,其次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初审;然后审核通过的再报市补缴会审小组复核;最后复核通过的,报参保区县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