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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安公积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7-08 16:08

【摘要】近年来,多个省份调整公积金政策,以满足职工的需求,吉安也不例外。当前的相关政策告诉我们,吉安公积金不仅提取范围有所扩大,而且已经实现异地贷款。

  提取范围扩大
  购房以及建房需缴纳的契税以及维修房子的费用可以通过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并取消了再次购房、建房、翻修等提取公积金账户资金的时间限制,正常存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租额度不超过1500元,部分提前还贷金额也已经纳入到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异地可贷款
  异地正常存缴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吉安市购买住房,在已偿还完毕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首次购买改善型住房,在首付比例不低于30%的前提下,可享受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慧择提示:根据2016吉安公积金政策可知,如今,职工购房、维修房屋,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而且职工只要连续缴存3个月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另外,异地正常缴存6个月公积金,即可在吉安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