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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16-07-04 18:23
  【摘要】舟山市民在缴存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后,若后期因购买自住房、翻建自住房或装修自住房需求资金,都可以通过办理舟山公积金提取手续来获得必备的资金补充。那么舟山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包括哪些呢?不同的提取条件所需准备的办理材料是不同的,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舟山市民因市内购房而提前舟山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话,建议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1、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期房)提供购房合同;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及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2、不少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购房发票、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舟山市民若因市外购房资金短缺而需要提前公积金余额,那么需要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以配偶、子女购房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新建自住商品房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税务发票(或首付款发票、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购买二手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税务发票、契证原件和复印件。

  舟山市民若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那么需要事先准备如下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私人建房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2、建造、翻建房屋费用清单。
  3、以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舟山市民若因支付房屋租金,那么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并视租赁房性质需提供: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缴交租金发票;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慧择提示:不同的舟山公积金提取情况所需准备的材料是不同的,市民可以对照自己的实际手续办理情况以及上文提供的提取材料信息来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