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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21:41
  【摘要】烟台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烟台市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是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等等,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12.异地求学的;


  13.失业2年以上的。

  慧择提示:烟台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很多,职工如果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要按照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来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