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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明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6 17:38

【摘要】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三明市近年不断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2016年最新的三明公积金贷款政策可知,目前全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增长为50万元,而且职工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也可申请贷款。

  降低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调低至20%。

  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全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35万元。


  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
  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至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放宽贷款住房面积限制
  职工在2016年3月1日之后(购买商品房的以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可贷款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三明市今后可异地贷款,它的申请对象是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户籍在我市且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不过,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对象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慧择提示:通过2016三明公积金贷款政策可知,全市双职工、单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都有所增长,其中前者最高为50万元,后者最高为35万元,而且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至今即可申请贷款。另外,想要异地买房的职工也可以选择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