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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08-28 12:15
  【摘要】张家口宣化区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表示,将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重新进行调整,单位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0%,而个人只需缴纳8%。此次调整之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根据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239元,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随之调整。同时,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不再需要缴纳档案托管费。

  据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企业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缴费基数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不足省社平工资60%的按省社平工资的60%确定,超过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省社平工资的300%。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10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按省社平工资4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308.40元, 全年缴费3700.80元; 按省社平工资6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462.40元,全年缴费5548.80元;按省社平工资10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770.80元,全年缴费9249.60元;按省社平工资30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2312.00元,全年缴费27744.00元。

  慧择提示:张家口宣化区人社局此次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按照河北省上一年度的职工凭据公职的40%、60%、100%、300%为缴费基数。而且值得提醒的是,针对那些灵活几页人员,以后将不用缴纳档案托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