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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上调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08-28 14:01
  【摘要】近日,岳阳市上调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最高不得高于12132元/月,最低不得低于2426元/月。

  据市社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湖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调整的。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525元,月平均工资4044元,比上年增长10.6%。据此,2015年度用人单位每月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平均月工资的60%,即4044×60%=2426元(按四舍五入原则);最高为平均月工资的300%,即4044×300%=12132。

  按照目前的社保缴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并按20%的比例全额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而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分为两个档次,一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即4044元 /月 , 全年需缴纳4044×20%×12=9705.60元;另一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26元/月,全年需缴纳2426×20×12=5822.4元。

  慧择提示:岳阳市上调社保缴费基数,可能对加大低收入者的经济负担,但也有利于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参保人以后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