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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8 02:36

  【摘要】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那么该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日前,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通过发放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意见》规定,河南省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的企业,如果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河南省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统筹地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大于上年度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各统筹地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标准,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