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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放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5 14:12
  【摘要】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长春市开始调整养老保险政策。据调查得知,今年长春实施养老保险新政,规定每人每月可领取120元养老保险金。

  市社会保险局农险处处长高玉梅表示,从2015年1月1日起,长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在目前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达到每人每月120元,与原来的55元相比,涨幅超百分之百。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原来是每人每月55元,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七月一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原基础上增加15元,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0元,而2015年1月1日起,长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涨到每人每月120元。

  除了这个惠民政策,长春市养老保险制度,放宽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那么,哪些原本不能参保的人群,如今可以参保呢?

  市社会保险局综合处副处长魏云萍表示,从2014年的8月起,将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了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另外,对城镇的超龄居民,也有一个特殊的政策,将超龄的城镇居民,也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这一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政策。这次参保范围的扩大,主要针对三种人群。一:进城落户的农民。户籍已经转变为城镇户籍,对这一类的人群,他主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了。二:进城居住的农民。主要包括,进城购房,或者是投奔亲属、子女,在城镇长期居住,除了户口和身份证之外,还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者是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者是暂住人口的登记表就可以。三:进城就业的农民。市社会保险局综合处 副处长 魏云萍:只要在城镇实现了灵活就业,打零工的这种农民,本人自愿也可以办理参保,对于这一群体,他还需要提供一个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求职登记的证明,就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了。

  慧择提示:长春市放宽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今后,进城落户的农民、进城居住的农民和进城就业的农民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外,该市的养老保险金标准也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这一举措为广大居民带来更好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