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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报销比例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6 15:02
  【摘要】在国民经济发展迅速的当今社会,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需要不断调整,才能更好地保障人们的医疗健康。今年,郑州市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报销力度进一步提高。

  河南分网消息,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将大幅减轻。昨日,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24.31万人。针对近年来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实际需要,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自本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实现“一个增加、两个提高”,即新增8个统筹支付门诊慢性病种,最高限额和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调整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这意味着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增加了10%。

  另外,在此基础上,原有的22种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月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也分别上调,报销限额根据病种不同分别划定,其中,异体器官移植患者术后一年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最高,为每月5500元;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门诊报销限额最低,为每月150元。此外,今后,将恶性肿瘤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调整为门诊治疗和门诊治疗期间必要的检查。

  慧择提示:进入2015年后,郑州市医疗保险病种实现“一个增加、两个提高”。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报销比例提高,最高限额也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