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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加大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力度

更新时间:2015-01-04 13:07
  【摘要】随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逐渐普及,各省市的空气质量明显下降。针对这种现象,辽宁省在2014年淘汰36.5万辆“黄标车”、老旧车。

  为有效应对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辽宁省加大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力度,2014年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6.5万辆,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全年淘汰34.9万辆的任务目标。

  据了解,“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为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辽宁省采取限行措施,积极推进各市在主城区设立环保绿标区,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促进黄标车淘汰。目前,全省已建设绿标区22个,总面积为587.3平方公里。沈阳市在原有奥体中心环保绿标区与全运村环保绿标区基础上,将二环以内区域增设为环保绿标区,涵盖179平方公里。

  辽宁省通过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公安部门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年限的车辆加大了强制注销力度,对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辽宁省环保厅今年对省内68个环检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机动车环保检测严格执行标准和规范,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督促超标车辆维修治理和提前淘汰。

  慧择提示:在2014年,辽宁省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6.5万辆。此外,辽宁省还采取了限行措施,有效应对环境空气质量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