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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可提供近2000亿元资金

更新时间:2014-12-21 14:33
  【摘要】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不断被扩宽。近期,保监会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将牵手创投基金2000亿。

  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险资进入创投基金的步伐逐步加快。

  业内人士称,保监会此举蕴含着配合中央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政策之意,今年8月,国务院曾颁发保险业“新国十条”,其中明确规定,将进一步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按2014年10月末保险业总资产测算,可为创投基金提供近2000亿元人民币的增量资金。

  但这并非就意味着这巨额的资金就会很快跳到创投机构的“碗里”,事实上,满足保监会规定的创投机构数量有限,且保监会明确要求对单只基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要完全将这近2000亿元额度真正引入到创投行业无疑还遥遥无期。

  “最近几个月一直都有监管层吹风,大家对政策出台的时间表还是有比较强的预期。”一位和保险机构沟通颇多的股权投资行业人士称,保监会的态度一贯是慎重推进,对险资进入创投领域的调研也持续了很长时间,此次出台的政策没有太大的惊喜,对创投机构来说,标准仍然是很严。根据保监会《2014年1-10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行业总资产逼近10万亿,资金运用规模突破8.8万亿元。根据《通知》规定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余额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2%,这意味着险资进入创投基金的当前总额度近2000亿元。

  保监会的《通知》明确可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同时,也为此次开闸列出一系列保险资金准入规定。

  除关于投资上限2%的规定外,保监会对投资险企和基金管理机构分别有明确:保险公司需要满足投资时该险企的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条件。

  针对基金管理机构,则要求单只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股权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10%;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基金主要管理人员投资或认缴基金余额合计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的3%。《通知》要求保险机构投资的创投基金,不能是基金管理机构的首只基金,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单只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股权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10%;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基金主要管理人员投资或认缴基金余额合计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的3%。政策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强化分散投资原则,投资单只基金的余额不超过发行规模的20%。这意味着,按照目前的标准,即便符合所有的要求,一家创投机构的单只基金能够从一家保险机构处获得的资金也就1亿元。

  新政策还明确了创投机构需满足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的标准,“以确保保险资金投资市场公认的优质基金,控制总体投资风险”,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历史业绩、管理规模、管理团队、运行机制,以及对基金投资方向、募集规模、分散程度等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新规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创投基金必须具有5年以上创投管理经验,累计管理创投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配备专属稳定团队,专业投资人员人数和资质也具备一定要求。

  慧择提示:在投资范围开闸后,保险资金将加速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行业数据推算,保险资金可以为创投基金提供近200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创投行业将迎来投资“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