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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后“旧农合”再补充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7 02:55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医疗费用总支出比重上升,我国开始实施多项医疗报销制度。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加医疗保险和“旧农合”,人们的医疗健康得到双重保障。

  术前买保险 手术仅花费4毛钱
  10月份,家住荔湾区的家长“玉米(化名)”发现女儿腺样体肥大,于是带女儿到广州市儿童医院做了电视内窥镜下鼾症等离子消融术(腺样体消融),该手术总共花费了11594.11元。手术后,其通过“医保+农合(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手术费用,最终自费部分仅为0.4元。“玉米”说,原来早在女儿出生时,她和家长就有意识地为女儿购买了医保,再加上她和丈夫是芳村某村村民,所以女儿出生后也可购买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医保只需要缴纳120元,而农合每年只需要缴纳200元,手术后我按照报销流程走,总费用11594.11元,医保报销了5317.71元,自付6276.4元,然后又通过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其中的6276元,自费费用剩下0.4元。”“玉米”表示,据她了解,她们村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可以报销8000元的,“可能是我们村的财务粗心,把小数点后面的0.4元省略了,所以才要自费。”她说道,女儿手术成功她很开心,同时希望能让更多人看到,懂得提前购买这些保险。

  医疗保险报销后“旧农合”再补充报销
  随后联系了广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根据“玉米”女儿的信息经医保系统查询后表示,该参保人已参加2013、2014、2015年度居民医保,并已缴费到账。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已经连续两年及以上参保缴费,同时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以参保人患病就医费用,共付段基金支付比例及个人支付比例为70%,即参保人总医疗费用11594.11元减去其自费及个人先自付部分3997.38元后,可报销70%约5317.71元,最后要付费6276.4元。同时经过医保局调查发现,该参保人是在荔湾区某农转居集体经济联社名下参保。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部分集体经济联社内部仍保留联社成员患病就医发生费用由集体经济报销制度(也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旧农合制度),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后,社会医疗保险给予报销后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集体经济联社给予二次报销,属于补充保险,报销比例由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协商确定。”

  慧择提示:在居民医保和“旧农合”发挥的双重作用下,能够最大程度的报销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后,“旧农合”将再补充报销,人们的医疗经济压力大大地得到了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