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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1-30 17:52

本文导读: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意外保险的规定支付意外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部分团体意外险提供医疗保障的,可以按照“被保险人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保险金可以按80%的比例支付100元以上。”。

个人可以买保险,团体也可以买保险。有些公司会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简要介绍。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对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没有区别。一般来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死亡和残疾、疾病死亡和残疾(包括猝死)、各种交通意外死亡、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残疾(如火车、地铁、飞机、汽车、船舶、私家车驾驶或乘坐)。

1、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意外保险的规定支付意外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可以按照残疾程度和支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3.部分团体意外险提供医疗保障的,可以按照“被保险人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保险金可以按80%的比例支付100元以上。

综上所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意外死亡、意外医疗、意外伤残等保障。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后,只要符合保险条款,就可以在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保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