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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6-04-01 11:31
  【摘要】综合医疗保险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那综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住院、手术等一切费用,一般会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和适当的分担比例(如85%)。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综合医疗保险需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慧择提示:综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很广,医疗报销费用主要包含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