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 《产品条款》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查看费率表》 《特别约定》

2.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 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3.本产品由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含深圳市)、江苏省、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4.此产品承保年龄为1周岁-80周岁(含1周岁和80周岁)。71-80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伤残保障”为原保障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

5.如投保全年保障,每次旅行的最长承保时间为30天。

6.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7.本产品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救援热线:+86 400 888 3080,全天候为您提供保障。

8.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参加任何高风险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本产品所指的高风险活动列表

9.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补偿,则本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其上述所载的相应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保险责任以其上述所载的相应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百零五为限。

10.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美亚保险公司2份(或以上)任何旅游险产品,则仅按保额最高作出赔偿,建议需要增加保障的客户可以同时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旅游险产品。

1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至少在中国境内居住或工作满半年以上。

12.投保本产品如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或监护人。

13.若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美亚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的保险利益的,则美亚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14.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内的旅行。

15.本产品仅承保在境内常住的被保险人,不承保非在境内常住的任何人。本保险所称的境内常住是指一年中在境内的居住是按累计达到或者超过183天。

16.因任何原因而取消或改变旅行计划,必须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

17.本人同意且已征得各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为本保险的目的收集本人及各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该资料不论是从本投保申请或其他地方所获取),并授权可由保险公司或任何与保险公司有关的机构或其他人士(不论在中国或其境外)持有、转告、及用于(1)处理及审核本投保申请或其他保险事宜;(2)提供与该保险有关之服务;及(3)与本人联络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