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 《产品条款》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查看费率表》

2.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 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3.本产品由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河北、广东、辽宁、湖北、山东、深圳、安徽、福建、黑龙江、陕西设有分公司。本产品仅限在设有分支机构的区域销售(黑龙江只支持哈尔滨市,辽宁省只支持沈阳市)。

4.本产品承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17周岁(含28天、17周岁),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额以保监会规定为准。其中,16-17周岁被保险人的可保职业类别为1-4类。详见职业表

5.本产品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仅限其父母。

6.本产品主险保额(重大疾病保险金)最低10万元,最高20万元。若投保附加险,附加险保额为主险保额的30%。

7.本产品生效时间为扣款成功后次日零时,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有15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您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若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在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后,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犹豫期外退保则需承担一定损失。

8.本产品的重大疾病的等待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约定的身故、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9.本产品不支持外籍人士投保。

10.本产品的重疾风险保额以1.5倍计入历史累计风险保额,未成年人在和谐健康保险线上投保的产品累计重疾风险保额最高为30万元。

11.续期扣款:如您在购买产品时填写了续期账号,为保证合同到期后继续有效,到期保险公司将根据您填写的账号信息进行自动扣款。

12.本产品采用与纸质保单法律效力一致的电子保单。年交保费满400元,可申请纸质保单,请预约寿险顾问留下联系方式。

13.本产品相关条款报备文件编号为和谐健康发[2018]41号-2、和谐健康发[2018]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