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 《产品条款》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查看费率表》

2.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 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3.本产品由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广州、深圳、上海、北京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4.本产品承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90周岁(含60天、90周岁),被保险人常住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成年人累计意外身故保额以保监会规定为准 ,71-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及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为上述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81-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及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为上述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四分之一,保险费维持不变。

5.本产品每人限购1份,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安联财险2份(或以上)任何旅行险或航意险产品(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

6.本产品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7.投保本产品如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或监护人。

8.如投保一年期保障计划,不限出境次数,单次旅行每次最长期限为183天,在超过旅行天数限制后所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短期计划限出境旅行一次。

9.本产品由安联保险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客户服务热线:400-800-2020(境外:+86 20 8513 2999)。

10.本产品承保出行全球(不含中国大陆地区)。

11.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

12.本产品未起保前可提供拒签全退及一次免费变更服务,须向我司变更退保专员提出申请,操作流程请见链接

13.本产品提供中英文互译保单,可满足使馆对英文保单的要求。电子保单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彩色打印后可去使馆办理签证,方便快捷;根据签证的实际情况,建议您提前准备一份保单复印件给使馆备份。

14.2014年10月16号(含)之后购买本产品的,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2014年10月16号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制。

15.本产品自2016年3月28日(含)起,旅行延误由每4小时补偿300元调整为每5小时补偿300元,2016年3月28日(不含)之前购买的客户,不受此限制。

16.被保险人因投保前已患有的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或前述疾病并发症申请索赔,属于除外责任。

17.无论是否续保客户,所有自2016年4月1日起承保的被保险人,其投保的保险产品适用安联财险产品对应的最新版本的保险条款。

18.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住满183天以上;如涉及紧急救援,将送返至被保险人在中国的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