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享人生-安联个人保障计划(青年版)1-2类(续保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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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销售12
  • 限购份数: 每名被保险人最多可购买1
  • 适用人群: 易遭受意外或疾病侵害的青年
  • 职业类别: 职业类别查询
  • 可选支付方式:

本产品全面涵盖40种重大疾病,提供特色电话医生服务,住院津贴,紧急救援等保障,同时也是健康险市场中少有的保障综合交通意外的产品。

您的健康,全家的幸福!4大必保理由:

保障全面

一份保障多重守护

针对性强

专为青年人群设计

重疾绿通

轻松就医

保费低廉

缓解压力

乐享人生-安联个人保障计划(青年版)
保障内容保险责任给付金额保障说明
计划一计划二
意外身故、伤残10万元40万元赔付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医疗5000元1万元赔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产生的符合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扣除100元的免赔额按照80%进行报销。
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20万元本合同生效起9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病发并经专家确诊身患合同中约定的40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付,该项保障责任终止。
每日住院津贴100元/天100元/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住院日数给付每日住院津贴保险金,但最高给付住院日数以保险单所载明日数的为限。(30日为限)
重症监护每日住院津贴200元/天200元/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若被保险人入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保险公司将给付意外重症监护每日住院津贴,但最高给付住院日数以保险单所载明日数的为限。(30日为限)
航空意外伤害40万元6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主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者,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条款约定,按保险单上本附加保险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轨道交通(火车、地铁、轻轨)意外伤害10万元3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地铁、轻轨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主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者,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条款约定,按保险单上本附加保险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轮船意外伤害10万元3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轮船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主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者,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条款约定,按保险单上本附加保险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公共汽车(出租车)意外伤害5万元1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主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者,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条款约定,按保险单上本附加保险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伤害5万元1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自驾四轮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时遭受主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主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者,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条款约定,按保险单上本附加保险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电话医生服务包含包含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需要咨询一般性健康与医疗的问题,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条款约定,由委托的服务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医疗相关信息类服务,不代表任何诊断、治疗方案,被保险人不能将其理解为治疗方案、处方等。服务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21点 (节假日无休),每年不超过5次,每次不超过15分钟。(服务热线4008002020)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10万元2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证件在境内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首次罹患突发性重病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服务时,保险公司向救援机构支付费用。
公共场所个人责任10万元20万元赔付因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因其行为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典型案例
王先生今年33岁,是一家销售公司的总监,考虑到意外伤害的无处不在及重大疾病的高发,为自己投保一份兼意外伤害和重疾保障的乐享人生-安联个人保障计划(青年版)计划二,保险期间是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在2013年5月底突发癫痫不幸被医院确诊患有良性脑肿瘤,并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手术。王先生的妻子在慧择网的协助下,顺利收到重大疾病赔偿金20万元,这20万元刚好用于王先生的后续治疗。
慧择提示
1、本产品由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广东、上海均有分支机构,客户从慧择保险网购买,后续理赔等相关事务均可由慧择保险网协助您办理。
2、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8-35周岁,保险期限一年。
3、本计划重大疾病等待期90天,保障40种重大疾病,续保没有等待期。
4、本产品各种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可以和意外身故、伤残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但是若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安联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障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5、入住重症监护室病房治疗,每日住院津贴以双倍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
6、“电话医生服务”是由保险公司指定的救援机构提供的服务。
7、2014年5月6号(含)之后购买本产品的,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2014年5月6号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制。
8、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保险计划的适用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9、经慧择网购买的顾客,若发生保险事故,慧择网(热线:4006-366-366)将提供协助理赔服务。
常见问题
1、对医院有要求吗?
本公司指定医院或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 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2014年5月6号(含)之后购买本产品的,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2014年5月6号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制。
2、 什么是等待期?
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隐瞒高风险因素,而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
3、购买这份保险后,如何验真?
可以拨打安联全国客服统一热线4008002020/ +862085132999进行查询,报上您的保单号即可。
索赔指引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请您或您的家人及时拨打慧择网客服热线4006-366-366进行报案,提供您的电子保单号、身份证号码、并说明事故经过。请您按照就诊须知、报案须知、申请须知进行索赔:

一、就诊须知
1、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请到合同约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就诊治疗。
2、如遇到急诊情况下,可以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先行处理,待稳定后一般在24小时内转到合同指定的医院。
3、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如需理赔咨询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

二、报案须知
1、出险后,请第一时间向慧择网4006-366-366进行报案或者向安联全国客服热线400-800-2020进行报案(一般都是在出险后的24小时内进行报案)。
2、报案内容为出险人的电子保单号、身份证号、出险情况和就医情况以及联系人等信息。
3、报案方式可采用电话报案、网上报案、电子邮件claim@hzins.com等方式进行。

三、申请须知
1、申请理赔时,请您向慧择网或者安联保险咨询需要理赔的资料,索取相关资料文件。
2、通过慧择网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获得保险公司为慧择网客户提供的绿色理赔通道服务,获得慧择网的“理赔无忧”保障。
3、申请理赔方式:快递寄送理赔资料,一般案件通过快递信函申请,来信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慧择网客户理赔申请”字样,寄送至慧择网或者安联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4、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被保险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以便公司及时进行处理。

四、案件需要的资料指引
所有案件需要的资料:
1、索赔申请表;
2、电子保险单打印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5、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6、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或保险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
4、保险人认可的意外事故证明(或投保单位出具、或者个人拟写的情况说明,或承运人出具的,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伤残保险金申请
1、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保险人认可的意外事故证明(或投保单位出具、或者个人拟写的情况说明,或承运人出具的,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3、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医疗保险金、住院津贴保险金申请
1、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完整的门急诊及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费用清单等;
2、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
1、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2、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公共场所个人责任保险金申请
1、被保险人收到的赔偿请求书、法院传票等;
2、意外事故证明文件;
3、保险人所认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签发的诊断书及有关门诊住院病历资料、费用详细清单、医疗发票;
4、和解书、法院判决书、仲裁决议书等损害赔偿责任证明文件。
(六)医疗运送和送返服务
被保险人发生所有符合本附加条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均应按照本附加条款第六条的规定及时通知救援机构,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保险人不接受任何非通过救援机构的索赔。
(七)电话医生服务
保险人通过指定的服务机构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保险人不接受任何相关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