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真心相伴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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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购份数: 每名被保险人最多可购买1
  • 适用人群: 出生满30天-55周岁注重意外风险人士
  • 职业类别: 职业类别查询
  • 可选支付方式:

本产品是阳光首款费改新品,按照最新定价利率3.5%设计,专为为55周岁以下人群提供各种意外保障,更有满期返还,返还高达138%,是目前市场上返还比例最高的意外险产品。其中意外保障涵盖了公共交通意外,出租车、自驾车意外,小磕碰等意外,还特别提供意外住院津贴,是市场上首款面向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开放的长期意外住院津贴产品。

您的健康,全家的幸福!4大必保理由:

特色一

意外保障 全面覆盖

特色二

满期给付 138%高返还

特色三

承保广泛 老少皆宜

特色四

附加津贴 解后顾之忧

阳光人寿真心相伴保障计划
投保说明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含)-55周岁
保险期间25年
缴费期间10年
缴费方式年缴、月缴
保障内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障说明
满期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138%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满期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10元/天-200元/天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须住院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的每次住院,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保险单或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住院津贴日额所得数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以90日为限,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最高以180日为限)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5倍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费138%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倍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费138%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驾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5倍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费138%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自驾汽车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倍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费138%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其他意外身故或全残3倍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费138%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公共交通工具和自驾车之外的其他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倍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费138%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其他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138%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38%给付其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典型案例
杨先生,30岁,公司白领,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真心相伴保障计划”,基本保额10万元。仅需月交费837元,连续交10年,累计缴纳100440元,就可以享有长达25年的保障。
并且满期55周岁还有高达138607元的丰厚收益,而在30岁至55岁责任最重要的这段时间里,从第一次交费杨先生就可以享有高达50万及138%所交保费的公共交通及自驾车保障,30万及138%所交保费的其他意外保障,138%所交保费的其他身故保障,更重要的是可享受长达25年不间断的,每年180天,每天100元的意外住院津贴,真正做到保重又保轻,保大又保小,为杨先生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慧择提示
1、本产品由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仅限安徽省、北京市、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上海市、四川省、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浙江省、重庆市的客户购买,客户从慧择保险网购买,后续理赔等相关事务均可由慧择保险网协助您办理。
2、本产品承保年龄为30天(含)-55周岁(含)。
3、本产品缴费方式可选择年交和月交;选择月交方式的,首次需要支付两个月保费,且每一投保申请月交件保费不低于96元,非月交件期交保费不低于500元。
4、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必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如没有前面关系可以是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家庭其它成员、近亲属。当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如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且其父母双亡,可由其监护人作为投保人,但必须提供监护证明。
5、《阳光人寿真心相伴保障计划》包含《阳光人寿真心相伴两全保险》、《阳光人寿附加真心相伴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两个险种,投保本产品须同时投保,不受理单独投保。且主险保险金额与附加险基本保额相同,交费方式一致,每1万元主约基本保额对应10元/日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出生满30天-17周岁,保额固定为5万元;其他年龄段,每一投保申请主险最低保额1万元且为万元的整数倍:18-45周岁,单张最高保额为20万元;46-50周岁,单张最高保额为15万元;51-55周岁,单张最高保额为10万元。
6、本产品学生/无业人员/无固定职业人员/家庭主妇/军人/医务人员/离退休人员最高投保50元/日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也即只能投保5万元主险保额。
7、本产品不承保残疾人。
8、本产品不承保5类及以上职业。
9、经慧择网购买的顾客,若发生保险事故,慧择网(热线:4006-366-366)将提供协助理赔服务。
常见问题
1、什么是等待期?
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隐瞒高风险因素而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
2、公共交通工具指哪些?
本产品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指:民航班机、轮船、列车(包括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有轨电车)、汽车(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
3、缴费需要注意的事项?
银行账户必须为投保人本人账户,多数地区支持银行需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个别地区可以接受邮政储蓄、招商银行、东亚银行其中一家。我们的健康险专员会根据您所在地区为您提供可缴费银行。
4、投保流程是怎样的呢?
预约后由健康险专员为您详细解答相关问题,确认购买意向后两个工作日,投保确认函及保单快递人员送上门由投保人本人进行投保及缴纳保费确认回执,保险公司将在您签收投保确认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从您同意及授权情况下提供的银行帐户中进行第三方公对公转帐托收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并在托收成功当晚二十四点正式生效。
5、这个产品哪里都能买到吗?
本产品目前只限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购买,具体可参照链接
6、购买这份保险后,如何验真?
可以登录阳光官网验证或拨打阳光人寿客服热线95510进行验证,报上您的保单号即可。
索赔指引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请您或知情人士立即拨打慧择网客服热线4006-366-366进行报案,便于我们的理赔专员提供相关指引,方便后期顺利进行理赔,或者您也可以直接拨打阳光人寿服务热线95510进行报案获得相关理赔服务。


一、理赔过程中相关须知:

1、万一出险情况很紧急,可以先行处理,待情况稳定后联系慧择网或者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身份证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地点、出险原因,以及治疗就医情况,联系人等相关情况。
3、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导致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
4、如果发生严重的保险事故或者急需到医院进行处理,可以先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先行处理,24小时内转到合同指定的医院,并及时通知慧择网或者保险公司。
5、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医院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6、除了给您提供电话报案的方式,您也可以通过慧择网选择网上报案,或者通过电子邮件claim@hzins.com进行报案。


如需理赔咨询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
4006-366-366


7、申请理赔时,请您通过慧择网咨询“申请理赔需要哪些资料”或者参照索赔资料指引。通过慧择网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获得保险公司为慧择网客户提供的绿色理赔通道服务,还可以获得慧择网的“理赔无忧”保障。
8、申请理赔需要根据保险公司规定和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办理,可选择的理赔方式:*快递信函申请:一般案件通过快递信函申请:来信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慧择网客户理赔申请”字样,寄送慧择网或者慧择网指定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地址。
9、领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被保险人(或监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以便公司及时进行处理。


二、索赔资料指引:

满期保险金的申请:
1、理赔申请书、保险单;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身份证件等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的文件的原件;
3、被保险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意外及其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1、理赔申请书、保险单;
2、受益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益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验尸证明;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6、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7、如果委托其中一位受益人处理,需受益人委托证明;
8、意外事故证明(适合意外伤害身故,例如交通事故请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治安事故请提供公安局报警证明等);
9、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意外全残保险金的申请:
1、理赔申请书、保险单;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被保险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4、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意外事故证明(适合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例如交通事故请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治安事故请提供公安局报警证明等);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1、理赔申请书、保险单;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被保险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4、由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及明细、医疗诊断证明及病历等相关资料;
5、意外事故证明(适合意外伤害导致的住院医疗,例如交通事故请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治安事故请提供公安局报警证明等);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