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您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领取红利: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将留存在保险公司,按照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在您申请领取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累积生息的红利在本合同效力终止后不再计息;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保险费。如果本合同在交费期间届满后仍然有效,并且您在交费期间届满前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交费期间届满后的红利领取方式,保险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4.交清增额: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的净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本合同的累积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申请减少累积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保险公司将向您退还累积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如果您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保险公司将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与您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