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 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本产品由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销售区域为全国。
本产品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含)-65岁(含),可续保至99周岁(非保证续保) 。
本产品针对疾病,所有责任的等待期为30天;续保无等待期。
病毒性肝炎患者、大小三阳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客户不能投保本产品。
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额累计的理赔限额为 50万元;若被保险人因罹患恶性肿瘤住院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额累计的理赔限额为 100万元。
本合同为非保证续保合同。投保人连续投保本合同须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连续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医疗费用水平变化、本险种整体经营状况及被保险人年龄对费率进行调整。
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按照应赔付金额的100%赔付,但未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若被保险人以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按照应赔付金额的100%进行赔付。
本产品与一起慧99-百万医疗保险 门诊计划之间限购一份。
本产品支持外籍人士投保,且要求外籍人士在大陆(不含港澳台)一年中居住天数超过6个月。
本产品指定医院为符合条款要求的医院,除了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请注意: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本产品不保障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详见电子保单特别约定部分。
如被保险人因心理治疗、传染病支出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以及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检查检验或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本产品没有犹豫期,投保后次日生效,生效后退保对保费有损失,退保按未满期净保费退还。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35%)×(1-保险经过日数/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
本产品相关条款报备文件编号为安心财险发〔201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