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美亚附加旅行高尔夫一杆进洞团体保险
(2009年第一版)
(本附加合同须投保始有效力)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美亚附加旅行高尔夫一杆进洞团体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合同而成立,主合同的条款(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本附加合同英文全称为 Group Travel Golf Hole in One Rider.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项目在保险单上或批注项内未载明,本附加合同不发生效力。
第二条 本附加合同的生效
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时间同主合同的生效时间,或以本附加合同的批注所载明的生效时间为准。
第三条 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在任何正规的高尔夫球球场中,创下“一杆进洞”的佳绩,本公司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该被保险人其因此而必须支付的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主合同中所有责任免除条款(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第五条 证明文件/索赔申请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原件作为索赔单证,连同保险合同及本公司规定的索赔申请表格在返回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之日起的三十天内递交本公司:
(1) 旅行证明文件;
(2) 已支付费用的相关票据;
(3) 高尔夫球球场提供的“一杆进洞”书面证明;
(4) 本公司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六条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本附加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会自动终止: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2)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3) 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4) 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注:在(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于保险单满期日二十四时自动终止。
第七条 释义
本附加合同所称的正规的高尔夫球球场:是指达到或多于标准杆65杆而设计的高尔夫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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