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财险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慧择专用版)条款

注册号:C00020832322017022701551

(前海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7】(附) 044号

32.附加旅行个人责任及犬类宠物责任保险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或“本附加条款”)的条款须附加于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慧择专用版)条款(以下简称“主合同”、“主险合同”、或“主保险合同”)使用。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保险人扩展承保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旅行时,因其行为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赔偿请求时,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因承担个人责任赔偿而发生的费用损失。

(二)被保险人旅行时,因被保险人在境内日常居住地住所内饲养的犬类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赔偿请求时,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因承担宠物责任赔偿而发生的费用损失。

(三)发生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主合同中所有责任免除条款(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与本条款有相抵触之处,则应以本条款为准。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任何损失,或被保险人的任何下列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因刑事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被保险人亲属、雇员或受雇人伤亡或财物受损;

(四)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财物受损;

(五)任何对被保险人的旅行同伴造成的损失;

(六)保险事故发生时,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的任何人士所遭受的身体伤害;

(七)被保险人履行任何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即使无该项合同存在,被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不在此限;

(八)因病毒细菌感染或疾病所导致的身体伤害

(九)被保险人作为承租人承担的责任;

(十)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机动车辆、飞机、船舶、武器或非犬类宠物导致第三方的损失;

(十一)被保险人的旅行超过60天,在超过60天以外的旅行期间内造成的第三方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或损坏

(十二)交易、商业行为或执行职务行为;

(十三)任何罚款和罚金;

(十四)被保险人使用或拥有的土地建筑物及该建筑物之附属物、建筑物上之悬挂物、搁置物而引起的责任。

(十五)被保险人从事跳伞、滑雪、滑翔、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马术表演、赛车、拳击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十六)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

(十七)被保险人因个人原因导致第三方下列财物的损失:

1.食物、动植物,机动车、船舶、其它交通工具及包括前述交通工具的零配件,家具、古董、金银、珠宝、饰品、移动电话、个人商务助理、手提电脑、平板电脑;

2.货币、现金、股票、债券、地契、印花、邮票、票据、入场券、车票、机票、船票、其它交通工具票证、代币卡(信用卡)、有价证券、旅行证件;

3.文稿、图画、图案、模型、样品、账簿或其它商业凭证簿册。

(十八)被保险宠物直接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

1.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家属、同居人或家政人员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未由成年人陪同,或未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3.第三者或第三者拥有的动物发起的挑衅。

第四条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保险合同一致。

第五条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发生本附加合同承保的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尽快通知保险人,并递交下述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相关保险凭证;

3.报案证明及公安机关或法律、仲裁机构出具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相应责任的证明;

4.被保险人收到的赔偿请求书、法院传票等;

5.宠物侵权所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证明;

6.意外事故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认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签发的诊断书及有关门诊住院病历资料、费用详细清单、医疗发票;

8.和解书、法院判决书、仲裁决议书等损害赔偿责任证明文件;

9.所有相关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含被保险人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费用凭证)。

(二)保险人认为有必要时,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它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提供有关资料及文书证件,或出庭作证、应讯,或协助鉴定、勘验,或为其它必要的调查或行为,其费用由本保险人负担。

(三)除必须的急救费用外,被保险人不得事先未经保险人或保险人的代理人参与或同意就其责任所作的任何承认、和解或赔偿,但不包括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人参与但保险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推迟参与。

第六条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主保险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

第七条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尽之处,以主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八条释义

宠物:指被保险人因玩赏、伴侣的目的而饲养或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被保险人经常住所当地宠物管理条例和办法所规定的犬类动物。

旅行同伴:旅行期间与被保险人结伴同行,或与被保险人属于同一旅行团队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