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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人寿鑫玺越终身寿险

备案名:海保人寿鑫玺越终身寿险

  • 保单利益稳健增长
  • 可关联万能账户
  • 可申请保单贷款
该产品由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并负责理赔
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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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0天
重要提示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保人寿”)承保并负责理赔。海保人寿总部设在海南省海口市,海保人寿已在下列地区设立机构:海南省、深圳市。本产品销售区域为深圳市。
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退保损失
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收取。
本产品采用电子合同形式承保,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电子合同属于有效的书面合同,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通过登录保险公司官网(www.haibao-life.com)、“海保人寿”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保单查询。如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400-898-0899)进行咨询,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为您处理。
续期提示
在续期保费应缴日前,您会收到关于续期保费缴纳的短信通知;为保证您的保单持续有效,请您及时在绑定的银行卡或其它类型账户中存入足够余额,避免扣款失败,影响您的保单权益。续期缴费成功后,您会在第一时间接到短信通知。
保险条款
主条款
海保人寿鑫玺越终身寿险条款

海保人寿[2023]终身寿险019号/海保字[2023]263号

理赔

理赔流程

全程协助理赔·1对1专人理赔咨询
  • 1、报案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 2、提交理赔资料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 3、理赔资料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 4、领取赔款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常见问题
本产品最低保费要求?
① 趸交时,本险种最低投保保费为30000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② 期交时,本险种最低投保保费为10000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本产品由慧择旗下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得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销售

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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