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所需资料:
  一.贷款购房:1、填写申请书表(1);2、贷款合同原件;3、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如果是配偶名义买的房子,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准备一个本人名字的工商银行卡或结算户存折。
  注:贷款买房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至贷款还清为止,且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贷款的年还款额。
  
  二.一次性购房:1、申请书(1);2、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3、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5、如果是配偶名义买的房子,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6、准备一个本人名字的工商银行卡或结算户存折。
  注: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
  
  三.工作调动(从吉林外企离职后公积金转入长春市内其他单位继续缴纳)1、申请书(3);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失业(离职一个月以上,暂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1、申请书(2);2、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不是长春城市户口,请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准备一个本人名字的工商银行卡或结算户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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