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

  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
  宁波市区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下调了。经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宁波市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25万元,新的政策从12月6日起执行。
  
  宁波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超过84%,已经超过央行风险底线80%和省定75%的规定,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由于受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影响,职工购房大量增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也随之增大,住房公积金可供贷款资金紧缺的压力日益显现。今年1-10月,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归集14.15亿元,收回贷款5.3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9.2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54亿元,发生资金逆差3.34亿元。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资金入不敷出态势严重。
  
  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量迅速、资金短缺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首先,年初以来,由于受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带动,特别是央行多次调整提高准备金和贷款利率,部分商业银行紧缩银根、停办住房抵押贷款等,宁波市三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量猛增。其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剧增,存款余额持续下降。据统计,目前宁波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每天约600余万元,贷款资金不足的风险已十分明显。
  
  受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影响,周边城市纷纷调整政策。如嘉兴、湖州、舟山等对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采取“轮候制”,最长轮候期为一年;省直中心已暂停受理郊区住房及市区房龄20年以上二手房交易的贷款申请;绍兴、金华也采取了下调最高贷款额度的措施。有的中心对还贷提取采取了限制措施,如省直中心规定职工还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支取额度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的一半;嘉兴规定申请贷款的职工,其直系亲属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降为25万元后,房贷按揭者将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将公积金贷款减少的那15万元额度转到商业贷款里去,这样商业贷款的额度增加,而由于商业贷款的贷款利率高过公积金贷款,所以房贷按揭者将要支出更多的贷款利息;另一种选择则是增加首付款,比如一个客户想贷60万元的组合贷款,原来安排的是40万元公积金贷款+20万元商业贷款,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下降了15万元后,客户为了减少利息支出,可能宁愿多凑15万元出来作为首付款,商业贷款仍然贷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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