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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优康保2020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2-20 14:59

  【摘要】横琴人寿重疾险产品众多,其中横琴优康保2020脱颖而出,能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健康呵护。下面看看横琴优康保2020产品介绍,保险责任有哪些?


  横琴优康保2020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10/15/20/30年

  等待期:90天

横琴优康保2020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有哪些
图片来源:pixabay

  横琴优康保2020保险责任有哪些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

  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D、E五组,详细分组信息请见《重大疾病分组表》。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五次时,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多次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对于相邻两次确诊初次发生的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当且仅当后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自前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已届满180天,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后次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项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项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患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轻症疾病,且两次轻症疾病的确诊之日相距不超过180天,保险公司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同时确诊初次发生一项或多项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金。

  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重大疾病或任何一项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疾病确诊日后合同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慧择提示:横琴优康保2020适合0-65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限为终身,等待期为90天,保险责任保障全面,涵盖身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及轻症疾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