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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被约谈6月又收监管函 永安保险风险评级降至C

更新时间:2018-08-03 14:19

  近期,永安保险发布了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永安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47.03%,与上季度数据基本持平。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偿付能力充足率没有问题,但永安保险的风险评级却被降为C类。根据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要求,永安保险目前属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将接受相应的监管措施。

  然而,永安保险不仅仅是风险评级不合格,其还接二连三地收到监管函。根据刚发布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信息,5月份,永安保险收到监管谈话通知,6月份,其又收到了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

5月刚被约谈6月又收监管函 永安保险风险评级降至C

  净现金流接连为负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标准为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标准为100%、风险综合评级达标标准为B类以上,三个指标同时达标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任意一项指标不达标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而C类公司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从永安保险的数据来看,其显然不属于第一类,那就只能是第二个原因了。这在永安保险的偿付能力报告中也有体现。其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被下调风险综合评级,主要因其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的部分评估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监管评估标准存在差距。

  以流动性风险为例,永安保险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今年一季度末的净现金流约为-1.22亿元,到今年二季度末,净现金流为-3331.17万元。永安保险表示,“主要是因为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为-4.3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为3.97亿元。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永安保险披露的四个季度数据来看,其去年各季度末的净现金流也均为负数。

  针对上述这些具体问题,永安保险也披露了公司制定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改进措施及报告期最新进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例如,持续做好风险综合评级基础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性;加强舆情监测及分析报告;加大流动性风险监测等。

  上半年再收监管函

  让永安保险备受关注的还不止风险评级被下调,在今年上半年,永安保险还收到了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根据其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信息,5月份,永安保险收到监管谈话通知,6月份,其又收到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

  被监管要求谈话的原因在于,在2017年度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中,永安保险排名落后。对此,永安保险表示,采取了7项措施进行自查整改。包括与理赔、承保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保险消费投诉责任追究,制定公司2018年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考核办法等措施。

  6月4日,银保监会下发监管函指出,永安保险在2017年~2018年的意外险共保业务中存在核心业务系统缺少被保险人信息、“联共保”信息不准确,保费分摊比例与承担的保险责任比例不匹配以及支付畸高经纪费等问题。为此,银保监会要求,永安保险应立即停止上述意外险共保业务,认真开展整改;永安财险应对公司意外险业务进行全面自查,排查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保险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合规经营长效机制。

  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永安保险就此问题的改进措施进行了披露。永安保险表示,共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从4月1日起终止与某寿险公司开展意外险共保(发生问题的业务);二是对2017年~2018年5月底该公司所有的共保业务进行彻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后续管理;三是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事实上,永安保险去年就收到原保监会的监管函,指出其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股权变动仍在进行中

  作为成立已二十余年的永安保险,主要股东为延长石油集团、上海复星集团、陕西有色集团等,公司注册资本金30.09416亿元。但是国资背景和复星集团这样强大的后盾并未成为永安保险发展的推动力,反而因此导致内部人事变动频频。

  在营业收入方面,永安保险近三年增长乏力。其中,2015年~2017年,永安保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3.30亿元、98.58亿元、95.64亿元,在营收乏力的背后,净利润也接连下降,2015年~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8.33亿元、6.03亿元、3.01亿元。

  虽然业绩不理想,但是永安保险的股东对于控制权却一直未放松。去年12月以来,陕西国资加强了对永安保险的控制。

  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永安保险共有21家股东,第一大股东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第二大股东为上海杉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83%。由于多家股东都跟陕西国资委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永安保险的国有法人股的持股比例达到49%,因此陕西国资委也成为了永安保险的实际控制人。但从陕西国资委动作来看,其显然还希望谋求更多永安保险的控制权。

  近日,陕国投A发布公告称,为持续加强金融股权投资布局,提升股权投资收益,公司决定受让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260万股永安保险股份。公告还提到,股权受让后,陕国投A持有永安保险的股份增至16724万股,持股比例上升至5.56%,为永安保险的第五大股东。对于此次受让凯撒旅游持有永安财险股份的目的,陕国投A表示,这是为落实战略规划而实施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是按照监管政策规定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发挥与信托业务协同的有效协同效应,整合资源、创造效益以回馈股东的重要举措。

  从过往历史看,陕国投A曾两次认购、一次受让永安财险股份,分别发生在永安财险成立时、2007年10月以及2017年7月20日。如今,陕国投A再次出手,无疑将进一步增加陕西国资委在永安财险中的话语权。目前,上述股权转让尚未获得银保监会的批准。

  永安保险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6月30日,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47.03%。仅从这两项数据看,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完全能达标,但其二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却从上季度的B级下调至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