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四川达州塔沱市场火灾 财产险降低经济损失

更新时间:2018-06-05 17:23

  6月1日下午17时55分左右,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塔沱市场突发大火,浓烟冲天而起。期间,火情反复,周边不少居民及维护现场的人员都戴起了口罩,今天上午11时,这场持续了3天的大火终于被扑灭。

  这三天,对于市场内的商户而言,情绪及损失如坐过山车。其中市场内的“兴隆日化经营中心”老板汪尔伦损失超达200万元;而顶楼的铂金主题量贩KTV,经营面积约7000平方米,起火时,庆幸KTV的客人都没来,员工也及时疏散,没人员伤亡,但受损金额高达1700万元左右。

  据了解,起火市场内不少经营户都买了保险。一些经营户称,保险公司及市场应该会赔偿一些,这样可以减少一部分的经济损失,俗话说水火无情,市场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除了火灾,还会遭受其它很多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如台风、飓风以及水灾等等,不管是哪种财产损失,对经营者来说,其后果都是惨痛的,因此,一份财产保险必不可少,可以在事故发生后,起到转移经济风险的作用。

四川达州塔沱市场火灾 财产险降低经济损失

  财产综合险主要承保保险标的因为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导致的物质损失。如商铺店主之前购买了财产综合保险的话,那么此次火灾中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首先,商户们投保财产综合保险时一定要看清免除责任。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受损,保险公司并不赔偿。另外,地震、海啸、核辐射、核爆炸以及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等,均不在财产险的承保范围之内。详细了解保障范围,可以防止在理赔时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

  另外,发生可能引起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采取合理措施抢救保险财产、防止灾害蔓延,并保护好灾害事故现场及有关帐册、帐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将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财产遭受盗窃时,还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最后,市场商户投保后应配合保险公司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不乱拉电线或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保证配置适当的消防器材并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只有这样,才能让您的财产得到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