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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保险索赔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2-07 10:10

  【摘要】出口保险即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那么,出口保险索赔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损失通知

  被保险人获悉货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单上指明的代理人。后者接到损失通知后应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检验损失,提出施救意见,确定保险责任和签发检验报告等。


  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被保险人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向承运人及有关责任方(如海关、理货公司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系属承运人等方面责任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提出素赔。

出口保险索赔注意事项

  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保险公司对此提出处理意见的,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所支出的费用可由保险公司负责,但以与理赔金额之和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备妥索赔单证

  提出索赔要求,索赔单证除正式的索赔函以外,应包括保险单证、运输单据、发票,以及检验报告、货损货差证明等。保险索赔的时效一般为两年。


  慧择提示:出口保险索赔需要注意什么呢?获悉货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单上指明的代理人,还应向承运人及有关责任方(如海关、理货公司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索赔单证要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