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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保险理赔查勘介绍

更新时间:2017-12-11 12:09

  【摘要】货运保险理赔查勘是发生保险事故后,权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依据保险条款审核认定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投了保之后,发生了保险事故,到保险公司索赔。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的是货运保险理赔查勘的相关步骤。

  1、接到查勘通知。接到客户报案后,接报案人员应及时通知查勘定损人员,并将保险单抄件发给查勘定损人员。收到报案信息后,查勘定损人员应详细了解客户情况,核实承保货物、承保条件、了解运输工具,出险经过及损失情况。

  2、查勘准备。确定查勘时间,携带必要的查勘用具和空白《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查勘记录》、《索赔单证清单》等单证赶赴现场查勘,对估计损失比较大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复杂赔案,如:精密机械设备、大型机械、散装货物短量、粮油食品损失应及时申请检验,并通知省公司。对在外地出险的事故应及时委托查勘检验。

  3、查勘要点。明确查看要点,如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货物、货物受损性质、范围和受损程度等。

  4、估计损失金额。结合货物的保险金额、损失程度、能否进行修理和加工、修理和加工所需要的费用、残值等因素,估计损失金额。估损金额超过本级权限的,应及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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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施救整理受损财产。查勘定损人员到达受灾现场后,如果灾害尚未控制或继续蔓延,应会同被保险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施救,尽量减少损失。应督促并协助被保险人立即对受灾货物进行施救整理,共同研究整理和保护受损财产措施,防止损失加重。

  6、指导协助被保险人/收货人采取相应措施向第三方索赔

  (1)指导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进行索赔如发现货损属于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的责任时,应向被保险人着重说明:其应履行保单规定的被保险人义务,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及时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索赔,以保护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利益;

  (2)对损失比较大,而又缺少有效的损失证明的应立及时申请商检、公估人等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于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有条件的要进行登轮检验,验船验货。

  (3)对于通过海洋运输进口的货物,在初步确定属于承运人责任后,应立即按规定上报,并采取保全措施,向承运人索取担保。

  7、缮制《查勘记录》。现场查勘完成后应及时缮制《查勘记录》,查勘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反映案件的情况,内容完整、简练,书写规范,用词准确。

  慧择提示:货运保险理赔查勘步骤主要有接到查勘通知、查勘准备、明确查勘要点、估计损失金额、施救整理受损财产、指导协助被保险人/收货人采取相应措施向第三方索赔、缮制《查勘记录》。并且,一旦出险需要立刻报案,以免影响理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