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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宅起火 家财险降低火灾损失

更新时间:2017-12-08 15:34

  12月8日上午8时43分,鼓楼区肃威路肃威花园后面一处老旧民房着火,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抵达,9时2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经多次搜索,火场内没有被困人员,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勘察,起火建筑为一栋二层的老旧砖木结构民房。目前,消防部门已启动火灾原因调查程序。

  此次火灾事件造成了这座有百年历史的民宅损毁程度严重,并且除了房屋外,民宅内的财产也烧毁殆尽,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如果房主之前投保适合的家财险,那么火灾发生后,即可报案申请保险理赔,降低部分经济损失。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一般包括房屋及房屋装修,衣服、卧具,家具、燃气用具、厨具、乐器、体育器械,家用电器;附加险有盗窃、抢劫和金银首饰、钞票、债券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百年老宅起火 家财险降低火灾损失

  消费者购买家财险时,市民们应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设置保额,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根据家财的实际损失进行的,多买的部分并不能获赔。另外,市民们还要看清产品条款,明确哪些财产能保、哪些不能保,如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通常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其次,发生盗窃或其他天灾人祸,首先要做的是保护好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证明,受损物品清单,购物原始发票等。

  最后,保险标的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对于家财险,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