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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产假国家规定内容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7 20:48
  【摘要】随着全国各地2016年最新产假规定的陆续出台,备受广大广东市民关注的2016年广东产假国家规定也开始正式和大家见面。从广东新出台的产假规定内容中不难看出,自2016年9月29日起,广大参保生育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由之前的128天增加到178天,参保男职工也将合法享受15天的陪产假。而参保职工依法休产假期间享受国家政府部门提供的生育津贴保障。

  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广东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2016年9月29日下午,广东省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并且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所以根据新规定女职工产假由之前的128天延长至17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再增加30天,达208天。

  另外,为了让男职工也参与到新生儿的护理工作当中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慧择提示:从上文介绍的广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中不难看出,自2016年9月29日起,广东参保男女职工都将依法享受产假,其中参保男职工可以享受15天陪产假,而参保女职工则可以享受最长为208天的产假。广东省产假新条例通过延长产假天数以鼓励女职工生育,这些优惠政策将给广大广东生育家庭带来切实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