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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定义倍倍加

条款名称: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弘康爱倍至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多次赔 | 癌症多次 | 智能核保 | 含身故 | 终身 | 保额递增

  • 0-55
  • 1-4类
  • 180天
  • 终身
  • 保障范围

    必选保障可选保障疾病种类不保什么
    重疾保障
    赔付金额保单前2年内首次确诊重疾,只报销重疾治疗费用,2年后首次确诊重疾,赔付100%保额;第二次确诊重疾,赔付110%保额;第3-6次确诊重疾,赔付120%保额
    重疾种类108种
    重疾分组6组
    赔付次数6次
    间隔期180天
    中症保障
    赔付金额60%
    中症种类20种
    中症分组不分组
    赔付次数2次
    间隔期
    轻症保障
    赔付金额45%
    轻症种类35种
    轻症分组不分组
    赔付次数4次
    间隔期
    豁免条款
    被保人豁免轻症、中症、重疾
    身故保障
    身故保障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保额
    其他保障
    恶性肿瘤额外首次确诊恶性肿瘤后,间隔5年再次确诊,赔付100%基本保额
    展开全部
    豁免条款
    投保人豁免轻症、重疾、身故、全残
    中症(20)轻症(35)重疾(108)
    1. 慢性肾功能衰竭 2. 单侧肺脏切除 3.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4. 中度严重克隆病 5. 糖尿病肾病 6. 中度阿尔兹海默病 7. 中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8. 中度脑损伤 9. 中度运动神经元病 10. 中度瘫痪 11. 深度昏迷72小时 12. 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13. 意外受伤所需的面部重建手术 14. 中度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15. 中度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 16.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17. 中度帕金森氏病 18. 结核性脊髓炎 19. 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 20. 中度脊髓灰质炎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保司介绍

    弘康人寿

    服务电话:4008500365

  • 偿付率

    154.68 %

  • 支付时效

    -

  • 理赔赔付率

    -

  • *数据来源:中保协 截止更新时间:2020/09/12

    投保须知

  • 投保年龄0-55
  • 参考保费8096元/年
  • 投保职业1-4类
  • 等待期180天
  • 其他-
  • 健康告知0
  • 保险条款
  • 理赔流程

  • 申请理赔

    发生事故,请拨打弘康人寿理赔电话:4008500365

  • 准备材料

    按照客服要求准备并提交理赔材料

  • 材料审核

    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审核和调整

  • 付赔偿金

    确定理赔,在通知下达10日内理赔金发送指定账户